2026年福建福州市闽侯县教育局招聘中小学教师235名

发布时间:202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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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闽侯县教育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9名编制内教师和206名参聘教师。根据省市有关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是指依照我国的刑事法律,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并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包括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各种主刑和附加刑。)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开除公职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担任公职被开除。开除公职不包括除名。开除公职一般是针对干部而言,普通单位不应当予以开除,而是应当除名。);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具有现役军籍,正在服现役的军人。现役是兵役的一种。在我国,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具有现役军籍,尚未退伍、转业、复员的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批次招聘对象不含闽侯县教育系统在编人员和参聘人员;其他在职人员报考,须在面试资格现场审核时提供用人单位的《同意报考函》或《同意离职证明》,编制内人员的《同意报考函》或《同意离职证明》须主管部门盖章。

二、招考岗位

各岗位招考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附件1

岗位类型分为编制岗位和参聘岗位。参聘岗位人员的待遇及管理按照《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闽侯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参照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侯政办〔2023〕37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3月18日8:00至3月24日17:30。网络报名关闭时间以系统提示为准,逾期不再受理,请考生尽早报名,以免后期网络拥塞或审核不合格无法改报其他岗位。

(二)报名网址

考生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专栏注册报名。

(三)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1个岗位志愿。

2.网络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表各岗位报名资格条件,按网上提示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学历信息自高中起填写,专业名称应与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教师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名称应与教师资格证上的名称一致)。

(四)报名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应于报名期间及时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应立即通过网络报名平台进行申诉,并在报名截止前及时跟踪后续情况。

通过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达到3:1及以上的予以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面向在榕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的高中体育专门岗位,截止2026年3月23日12:00,若该岗位通过网络初审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将转为相对应的普通岗位,专门岗位的招聘计划数并入普通岗位的招聘计划。招聘计划若有调整届时将在闽侯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根据不同阶段,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考核办法(优秀退役运动员只参加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官方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任何声称官方辅导书的都属非法行为。),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官方不会指定任何辅导班,也不会举办任何辅导班,如有以官方名义举办辅导班的,请考生报警。)培训班。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所有应聘人员须参加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教师招聘笔试。笔试科目包括“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内容详见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

2.笔试时间(请考生严格执行本考试时间,迟到不允许进入考场。):通过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于网络报名平台规定的时间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背面必须为空白,无需彩打。考生凭“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上述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检查。切记核查准考证信息。如果发现信息有误或者任何细节存在的疑问请及时与报考点取得联系,以免影响我们正常参加考试。),并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由笔试原始成绩和政策加分相加而成。本次招聘设置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0分,未达笔试成绩合格线的不能参加面试。笔试原始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教育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折算。各岗位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将通过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4.政策加分:符合以下招聘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省有关规定予以笔试成绩加分:“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等。报考在榕入伍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门岗位,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各岗位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5月7日随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闽侯县教育局人事科(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大道73号滨江商务中心A栋3楼311室)办理审核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二)面试

1.面试资格现场审核

面试资格现场审核需提交的报名材料详见附件2,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未能按通知要求提供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根据通过面试资格现场审核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同分的,同分人员一起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或现场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递补截止至面试资格审核后一个工作日)。

2.面试时间、地点:通过闽侯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为片段教学,本公告附表学科岗位名称前标注“★”的,面试时需加指定的技能或操作测试。面试教材为相应学段学科教材(中职岗位教材使用高中相应学科教材)。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面试合格线的不予录用。招聘岗位不分面试组的,现场宣布的成绩即最终面试成绩;因参考人数多需进行分组面试的,现场宣布的成绩还需采用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后得到最终面试成绩。

各分组考生分数修正方法如下:

本组修正系数=本岗位所有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本面试组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

考生最终面试成绩=该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

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最终面试成绩等将在闽侯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聘用规定

1.聘用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的综合成绩来计算,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2.根据聘用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闽侯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资格。拟聘用人选最后一名若出现同分,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笔试成绩再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高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若专业知识成绩也相同,则采用加试一场面试,并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的,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聘用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之日起的第二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后因故放弃拟聘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3.拟聘用人员按照综合成绩及学科岗位数,高分者优先选岗。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笔试中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选岗,若专业知识成绩也相同,则抽签决定。有关选岗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4.拟聘用人员均须参加由主管部门组织的体检及岗前培训,体检及岗前培训合格的方可聘用。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执行。体检和岗前培训有关事项另行通知。拟聘用人员完成体检、审档考察等程序后办理入职手续,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5.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在此期间聘任在见习期岗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由用人学校按照我县相应岗位聘任条件予以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依法予以解聘。

6.拟聘用人员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五年(含试用期),满五年后,方可申请参加县内教师校际交流或申请调出本县。符合我县人才奖励政策的新教师,相关补贴、服务期及违约责任等按照《闽侯县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侯委人才办〔2021〕1号)和《闽侯县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补充规定(试行)》(侯委人才办〔2024〕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7.拟聘用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相关情况,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2)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3)体检、岗前培训不合格的;(4)审档不合格的;(5)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8.拟聘用人员正式报到时间暂定为2026年8月16日。

六、其他说明

1.境内学历和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2.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书、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应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查询认证。

4.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书,并且辅修专业信息可在“学信网”上查询。

5.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5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详见本公告附表各有关岗位)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对博士和留学人员的专业要求按相近原则认定。

6.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7.允许应聘人员按符合条件要求的其低学历报考相应岗位。应聘考生网络报名时需在岗位备注中注明“本人以××学历层次报考本岗位。

8.部分岗位对个别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指本公告附表“专业要求”栏中所列专业后标有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允许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交由毕业高校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加盖院系公章,并附工作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号码)。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书中的专业名称已明确“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可不必另行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9.本公告按“月日”格式写的时间均指2026年。

10.招聘后续通知、公告发布的信息公开渠道为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教育教师招录”栏(网址:http://www.minhou.gov.cn/xjwz/zwgk/zdlyxxgk/jydt/jszl/)。

11.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原则上要求在2026年9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聘人员应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告知闽侯县教育局人事科。否则,因变更电话号码无法联系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12.本公告由闽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闽侯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指没有提到、没有列出来的事项)按相关政策法规办理。

13.本次招考工作政策咨询电话:0591-22986401。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时间内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闽侯县教育局

2026年3月4日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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