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方式和方法
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其中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017年7月17日至7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报名地点请以招考公告上的地点为准):沙河市第二中学(迎新街中段路南)。
咨询电话:0319—8921345、8903526。
3、报名需带资料:本人需持户口簿、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学历证书(学历证书是学制系统内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完成了学制系统内一定教育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已婚人员须出具乡镇及以上计生部门开具的计生证明,一寸近期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教师资格证已经考过但未取得证书者需出具在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下载的合格证明。不允许他人代办。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17年7月21日,地点:沙河市第二中学,领取准考证时带本人二代身份证。
5、资格审查,由沙河市人社局、市教育局依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6、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幼儿教师和小学全科教师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音乐、体育、美术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
7、报名考务费100元。享受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沙河市民政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沙河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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