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方式
编外合同制。
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嘉善县户籍。
2.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敬业爱岗。
3. 具备较为扎实的文字功底,具有较强的策划、沟通、组织、协调、应变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4. 年龄及身体状况:35周岁及以下(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一般多指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身体条件可以胜任工作强度,如果特殊身体情况应致电招考单位咨询)。。
5.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指办学水平至少要达到培养统招专科生的要求的学校,有招收全日制专科生的资格。全日制专科、全日制本科即通常说的统招专科和统招本科。一般指通过普通高考,统招专升本,全日制研究生入学考试进入就读的学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有以下两个文件:各省教育厅派发的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也称为三方协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派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硕士,博士研究生为《全国毕业生研究生报到证》。)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教育学类、汉语言文学类、新闻与传播学类、艺术类等相关专业毕业。
6. 留学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http://m.sdsgwy.com/
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采用电子邮件、与现场报名两种方式,报名材料原件在考试前3天进行资格审核完毕。经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统一参加考试。符合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条件的人数不小于1:3,不足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
2.笔试。笔试内容为语言文字基础知识、写作。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请考生严格执行本考试时间,迟到不允许进入考场。):2017年9月10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面试。笔试后,根据招聘计划,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统一采用结构化面试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不到60分者作自动淘汰。面试时间为2017年9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体检。笔试、面试结束后,按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报考人员的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以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5.考核。考核由嘉兴日报社嘉善分社组织实施。考核要求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
6.聘用。拟聘用对象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聘用审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嘉兴日报社嘉善分社报到。在职人员要及时与现工作单位沟通并办妥有关手续,如因此影响聘用的,由本人负责。被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考核不合格、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列入编外合同制身份管理,并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为三年,其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合同。三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者按聘用制规定办理续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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