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是结合岗位特点和要求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考核
1.考核对象确定标准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排序(总成绩分数相同的情况下,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考虑),按1:1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考核对象,确定考核对象名单将在学校网站人才招聘专栏上公布。
2.顶岗实习
安排考核对象(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除外)到相应岗位上顶岗实习(为期2周),并由学校相关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顶岗实习期满,由学校有关部门提出考核初步意见,提交组织人事部(处)审核。学校将综合应聘人员现就职单位(就读学校)开据的政审考察材料(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推荐表)给出最终考核意见。考核通过者,组织进行体检。考核不通过的,该岗位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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